本招标项目文明大道(锦绣路-邺丰路)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阳通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文明大道(锦绣路-邺丰路)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2.2 项目地址:文明大道(锦绣路-邺丰路)。
2.3 工程概况:文明大道(锦绣路-邺丰路)建筑垃圾清运。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运。
2.5 招标控制价:39.54元/立方米。(共计不超3902197.39元)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清挖至与所在村路面高程一致,场地平整,且清运完成覆盖达到环保管控要求, 验收以测绘公司现场测量的高程数据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并安排一名现场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2 方式: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全本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核对后现场退还)。提交材料全本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只供该项目投标使用。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截至时间:2024年4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4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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